各位朋友:
大家好!本人希望得到你们的帮助,以下是事情的经过内容:
我的面包车在04年10月初被雇用的司机在晚上私自开车撞了人,伤者今评
定为十级伤残.今法庭发来诉状书要求在15天内提交答辩8月中开庭.由于
司机当晚是酒后驾驶并在当晚司机正准备和女友一起逃走时被警察带走归
案,但过了几天我己把钱让他交了伤者入院按金后他又逃走了,至今找不到
人.我己付按金24000元及当时入院费共计约30000元.我的车是有买第三者
保险的,但司机是酒后驾驶及为逃避责任肇事逃跑的,所以这费用保险公司
是不赔的,现伤者列出的费用有十几万.交通部门判了车方主要责任,伤者
是次要责任,诉状把费用分为占90%.另外他列选的金额疑点十分多,如什么
工资补偿,看护人的工资及他们的公章等都是造假的.
看法:
因为我们绝对是无辜的,一切都是这个无良的司机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我
们绝对不情愿再付出了!我们最大的要求就是对伤者方违反报大数的行为
给予整治.最重要的是用最好的办法把司机绳之以法让他承担应有的责任.
这样对公民及对社会才有真正的意义.如各位朋友对此案有什么好的看法
或对我们有较大帮助的话.请速与我联系
联系
人:叶先生
2005/07/09
TEL:0757-23366789 13702267090